很多合伙生意都是从信任开始的,但很少有人在开始时讨论:如果其中一位股东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,会发生什么?没有规划的结果,往往是公司经营受损,双方家庭都陷入被动。
- 某位股东身故触发买卖协议
- 保险赔付交叉持有或公司持有
- 按约定价格回购股份资金来自赔偿
- 双方各得其所家人拿到现金,在世股东保住公司
股东买卖协议(Buy-Sell Agreement)
买卖协议约定:当某位股东身故、伤残或退出时,其他股东或公司以约定的方式和价格买回他的股份。它解决两个问题:在世股东保住公司控制权;离世股东的家人拿到公平的现金对价,而不是一份难以变现的股份。
用保险为协议提供资金
协议写得再好,如果买方拿不出钱也无法执行。人寿保险可以在需要时提供一笔确定的资金:
- 交叉持有(criss-cross):股东之间互相为对方投保;
- 公司持有:由公司投保并收取赔偿,再用于回购股份,同时可能产生 CDA 额度;
- 伤残买断保险:处理股东长期伤残、无法工作的情形。
选择哪种结构,涉及税务、保费负担和公平性,需要会计和律师一起设计。
关键人保险
如果公司的营收高度依赖某个人(创始人、核心销售、技术负责人),关键人保险可以在其身故或患重病时给公司一笔资金,用于招聘替代人选、维持银行授信和稳定客户信心。
小明提醒
股东协议、保险结构和每位股东的遗嘱应该相互一致。建议每两三年随公司估值的变化,复核一次协议价格和保额。
本文仅供一般信息与教育用途,不构成个人投资、税务、法律或保险建议。保险、保本基金及投资贷款产品的条款、保证、费用与限制以各金融机构的合同和资料为准;税务规则可能变化。杠杆投资会放大收益与亏损,不适合所有人。请结合个人情况,咨询持牌专业人士及您的会计师、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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